实训中心分室管理规定
2015-06-01
 

一、  进入、离开实验室时,须及时做好管理登记。

二、  使用人要熟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,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,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三、  任课教师要做好课前准备,熟悉仪器操作规程,组织教学,负责上课期间实验室安全、卫生等工作。

四、  严禁私自改动、拆卸、移动实验仪器和家具。

五、  严禁私自进入实验房间或在实验室逗留,进行与实验教学无关的活动。

六、  严禁携带零食、杂物等与教学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,个人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。

七、  实验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、剧毒等危险品。

八、  做好常规消防安全工作,安全用电,离开房间关闭室内所有电源,门窗上锁,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
九、     因个人原因,造成责任事故,追究责任人的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师教育学院